根据《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》吉牧医发【2020】110号文件精神,我所开展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工作。主要的抽检对象是畜禽屠宰企业,按照文件要求,我所于9月6日-10日开展抽检工作,共抽检20批次,其中抽检鸡肉15批次,猪肉5批次。已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验,目前正在实验室检测中。
松原市兽药饲料监察所
2020年9月22日